“精于业,报于民”,一个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参与更多的社会公益活动。
为了帮助因为贫困而面临失去学习机会的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能继续就读,进而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公司特设“宏正助学基金”。并由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组织人员成立“宏正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具体落实助学基金的使用。
基金来源:以单位内部筹集为主,也吸收社会助学资金。助学款的流向财务透明化,捐助者对自己捐赠的资金的使用有知情权。捐助者可以进行直接跟踪或者通过委员会了解被捐助者的学习、生活情况。
助学对象: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高中生、通过高考被录取的本科生(暂限嘉兴市范围内,基金壮大后再向其他地区辐射)。
申请方法:
1、直接联系:
嘉兴市中环南路宏正大楼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电话:82571066,邮编:314050。
2、邮件申请:888@hzedg.com
助学方式:
1、助学金:
助学金分A,B,C三档,(暂定)A档助学金2000元/年,B档助学金1500元/年,C档助学金1000元/年。定档由委员会考察讨论并经民主投票后确定。
2、奖学金。
A、全科奖学金、单科奖学金
助学金获得者期末全科成绩年级(系)排名前十名,奖学金600元;单科成绩年级(系)排名前十名的,奖学金200元/科; 全科奖学金与单科奖学金不能重复享受。
B、荣誉奖学金
助学金获得者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根据称号获得的难易程度确定奖金额度,奖金额度100元~1000元不等
助学管理:
申请人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在线申请),委员会初步了解情况后组织人员对申请者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形成助学初步设想,经讨论确定助学档次。关注受助者的学习情况,助学款的派发根据受助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助学当年若受助学生出现两门以上科目不合格,立即降低助学金的发放档次(a档的降为b档,b档的降为c档,c档的降为停发),直到该学生获得奖学金且没有不合格科目时恢复原助学金的发放。
助学金发放时间为每年暑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奖学金发放时间为寒暑假结束前一个月内。
委员会根据基金积累情况确定一定时期内(3年)“年助学名额”及“助学金档次”。
考察确定的受助学生与“宏正助学基金”签订助学协议,协议期内,“基金”保证按时如数发放助学款,受助学生每年递交年度学习总结及成绩单。
停止助学:
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况,“基金”可以单方面终止助学协议:
1、 受助学生中途辍学;
2、 受助学生受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3、 违反法律受到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者;
4、 发现并证实受助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我们希望通过创办“宏正助学基金”在市级社会教育公益方面做一个先行者,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树立起企业“社会责任的标杆”,也希望全社会、全行业都能加入到这个行列,为贫困生、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